1.发球前。发球员应站在端线后方,中点与边线假想延长线之间,用双手将球向空中任意方向抛出。在球触地前网球发球未击中球网球发球未击中球,用球拍击球(只能用一只手的球员网球发球未击中球,可用球拍将球抛起)。当球拍触到球时,即视为发球。 2.发球时。发球员不得在走动或跑动时改变自己原来的站立姿势。双脚只允许站在规定的位置,不准触碰其他区域。
3. 比赛期间。每局开始时,发球从右端线后方。得分或失分后,应从左端线发球。球应越过球网,落在对方发球区前方的方格内或周围的线上。
4.发球失误。漏球:发球的球落地前触及固定物体(网、中心带及网边白布除外)。违反发球位置规定:发球员发生第一次发球失误后,应从原位置进行第二次发球。
5.发球无效。以球落网点为发球判定标准。如球落入网内或落在对角发球区外,发球无效。如对方接发球员未做好接球准备,发球无效。
6. 交换发球。第一局结束后,接发球员成为发球员,发球员成为接发球员。之后每局结束后,双方球员交换发球,直至比赛结束。
7.双打发球规则。每局第一局开始时,发球方决定谁先发球。第二局开始时,另一方决定谁先发球。第二局发球的对方选手在第四局发球。以下比赛按此顺序发球。